根據彭博社公開數據,證監會以BB級企業發行債券的預期利率為基準,適用於央行貸款參考利率或2019年8月20日後公佈的貸款基準利率。 此外,標準普爾、穆迪等國外信用評級機構在對中國在境外發行的債券進行評級時,通常會根據中國政府對該公司的戰略重要性和強度的評估,上調發行人的初始信用評級。 只有一家國有銀行 EXIM 回復了調查問卷。 在對委員會信函的答復中,中國政府反對委員會適用《基本條例》第 28 條第(1)款。 它辯稱,中國政府沒有義務提供所要求的信息,並且所要求的信息不是必要的信息。 GOC 辯稱,委員會提出的所有信息請求(GOC 無法回應)都是不合理的,因為它們假定存在 GOC 不具備的權力。 “(六)強化引導和支持”提出了實現這一目標的途徑,文中闡述了加大財政、稅收支持力度,並明確了“有條件的“互聯網”融合關鍵創新技術主動投入”等任務。 協調現有專項財政資金,支持“互聯網”相關平台建設和應用示範。 此外,根據這一戰略,需要“促進用戶側光纖擴容”,逐步建設“原生資源寬帶固定光纖接入網”。 2021 年 9 月 14 日,歐盟委員會向各方通報了其打算對相關產品進口徵收明確反補貼稅的重要事實和方面(“最終披露”)。 關於立案調查的實質性要求,中國政府和機電商會聲稱,投訴人未提供可比的銷售價格和盈利能力數據。 此外,中國政府和機電商會聲稱,申訴人提供的利潤目標不合理,申訴人遭受的傷害可能是由其他因素造成的,例如聯盟生產商的庫存。 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積極推進電力交易市場化進一步完善交易機制的通知,法卦雲行(2018),2018年7月16日第1027號。 涉案公司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過渡條例(2019年修訂)》第六條規定的免稅類別。 根據企業稅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公司固定資產因技術發展或者其他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減少折舊年限或者採用加速折舊方法”。 會計 該方案的法律依據是《企業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稅法實施細則》。 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根據各銀行規定的條件而有所不同,最長可達1年。 根據各銀行規定的條件,發行人可能需要在為此目的預留的賬戶中存入少量存款、作出質押並支付承兌費。 然而,發行人有義務最遲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時將銀行承兌匯票的全部金額轉入指定賬戶。 章程還提到,進出口銀行黨委在保證進出口銀行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舉措方面發揮領導和政治骨幹作用。 Connect Com 還聲稱,委員會無視基本條例第 4(2)(b) 條,根據該條,如果授予機構在獲得資格和可授予援助金額方面採用客觀標準,則不存在唯一性,或者施加條件。 委員會無法披露此信息,因為它被歸類為敏感商業信息。 此外,該公司沒有解釋為什麼了解這些金額對於保護其權利至關重要。 因此,委員會得出的結論是,其有關出口信用保險的事實調查結果必須部分依賴現有事實。 在國家層面,《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意見》指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和服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企業”。 《意見》還規定,“准入條件確定後,要及時更新政府每年公佈的符合條件的地方發電企業和售電企業目錄,並對用戶目錄實施動態監管。 ”列入目錄的發電企業、售電企業、用戶可以自願向商業機構登記,成為市場主體。 因此,為了參與直接交易系統,公司必須滿足一定的要求並被列入“用戶目錄”。 公司設立 為接受補貼的公司提供的經濟利益程度對應於退還金額/節稅金額。 這種援助在基本條例第 4(2)(a) 條的含義內是獨一無二的,因為儘管該公司未達到陳述 (507) 中提到的任何客觀標準,但仍獲得了減稅。 經濟優勢是按標準稅率應納稅總額與按減免稅率應納稅總額之間的差額。 儘管該通知旨在增加電力市場的直接交易數量,但它特別提到了某些經濟部門,包括光纖電纜等高科技部門,這些部門受到電力市場自由化的支持。 第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支持高新技術產業、互聯網和大數據產業、高技術製造業等高附加值新興產業,以及具有特定優勢和特色、利用高新技術的企業”。 避免電壓限制和能源消耗的技術不受限制地參與交易”。 此外,根據《關於實施出口信用保險科技促貿戰略的通知》(109號),中國信保要加大對高新技術產品、重點經濟領域和產品的支持力度。 台北會計事務所 包括“信息和通信產品”——加強對出口的總體支持。 經營活動應重點關注光纖光纜等列入國家高新技術出口目錄的高新技術產業,在風險承保程序、限額審批、理賠處理速度等方面提供全面支持。 關於保費的靈活性,您必須在信用保險公司規定的波動範圍內為產品提供最高的保費折扣。 正如敘述(86)和(118)中提到的,光纖電纜行業屬於更一般的“信息行業”類別。 銀行承兌匯票作為一種融資形式,是金融機構為鼓勵光纖光纜等經濟領域提供的優惠金融支持體系的一部分。 在委員會開始通過審查補貼或補貼計劃來分析所謂的援助提供之前,它繪製了影響相關產品部門和/或相關產品原材料的政府計劃、項目和其他文件,因此作為相關事實調查結果不可或缺的背景。 出於以下原因,委員會認定,所有調查的補貼和補貼計劃都是執行中國政府為刺激光纖光纜經濟部門而製定的中央計劃的一部分。 在第一份完成的調查問卷中,中國政府聲稱中國信保沒有對光纖光纜行業進行補貼,並認為中國信保的具體調查問卷不相關。 此外,委員會認為所要求的信息對於評估中國政府對金融機構向光纖電纜行業放貸的行為的控制(與中國政府的信貸政策和風險評估有關)至關重要。 委員會發現,中國政府的這一主張與上述主張相關,並且申訴中除其他事項外還提到了《中國銀行法》,中國政府對此沒有異議,《銀行法》是中國法律的一部分。 公司設立 歐盟委員會還強調,最近的歐盟反補貼調查就此事得出了不同的結論(5)。 這些調查涉及光纖電纜經濟部門以外的部門,這一事實並不會對上述機構作為公共機構的分類產生疑問。 此外,公有製的證據可以被視為“通常表明或暗示”某個組織是有能力做出財務貢獻的公共機構的證據 (6)。 中國政府認為,委員會沒有依據以中國人民銀行基準為基準,然後加上溢價。 根據中國政府的說法,委員會應直接使用BB評級公司發行的債券利率,並列舉了BB評級的歐洲光纖電纜和鋼鐵生產商以遠低於計算基準的利率發行類似期限債券的例子同期債券。 通過這樣做,該集團承認需要補充營運資金,以便為業務的持續擴張提供足夠的流動性。 2015-2018年期間,中天集團的毛利率也呈現下降趨勢,低於同類光纖製造商的平均水平(79家)。 調查還發現,出口生產商的母公司中天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發行了短期債券以償還貸款。 在此前的反補貼調查中,歐盟委員會已經確定,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發布的一項研究(66),該研究發現國際信用評級與中國信用評級之間存在差異,中國企業的國內信用評級並不可靠。 公司設立 與此同時,還發現了與調查樣本中的公司相關的事實。 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數據,當地信用評級機構90%以上的中國債券評級為AA至AAA級之一。 例如,美國市場上只有不到 2% 的公司擁有這些最高評級。 區域援助不能被認為是獨特的,因為它是由區域本身(即區域或地方政府機構)提供的(49),並且委員會應該證明獲得援助的機會僅受地理位置的限制(50)。 基本條例第 3(1)(a)(i) 條提及了這些其他補貼。 第 3 條第(2)款構成援助,因為中國政府以無償贈款的形式向抽樣公司集團提供資源,從而賦予它們經濟優勢。 抽樣出口生產商配合調查,提供了中國信保出口信用保險的詳細信息。 由於效益是根據該信息與適當的外部基準之間的差異計算的,因此補貼金額被認為反映了給予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實際效益。 工商登記 中國政府提供的有關中國信保的信息不完整,因此委員會無法就 ECI 調查的基本要素得出結論,即中國信保是否是公共機構以及抽樣向公司收取的費用是否可以被視為市場- 符合。 為了便於管理,委員會要求中國政府將單獨的調查問卷轉發給向抽樣公司提供貸款或出口信貸的任何金融機構。 對此,國家發改委重申,在2006年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中,光纖產品,特別是光纖預製棒,被列為“新材料”。 光纖預製棒是生產光纖光纜的關鍵原材料,附加值高,占生產成本的很大一部分。 這一願望因中國產品日益受歡迎而受阻,由於不公平的定價策略,中國產品獲得了不斷增加的市場份額,但犧牲了歐盟工業的利益。 歐盟委員會指出,在評估低價利潤和低價銷售利潤時,使用了相關國家向歐盟出口的型號作為比較參考。 從出口廠商的出口銷量與歐盟產業的銷量對比來看,自然可以看出,歐盟產業並沒有銷售所有的出口車型。 在本案中,抽樣的中國出口生產商的匹配率約為70%,委員會認為這足以對出口車型與聯盟工業銷售的車型進行全面、公平的比較。 因此,很明顯,中國政府存在於整個光纜價值鏈中,這可能會對不反映市場力量的價格產生影響。 由於使用上述設備,生產光纖電纜原材料(尤其是鍺和四氯化鍺)的部門受到政府乾預。 申訴人在申訴中提供了證據,證明中國的光纖光纜製造商屬於激勵性行業,因此可以合理地得出結論,向光纖光纜生產原材料製造商提供的補貼最終使光纖製造商受益。 如果光纖電纜製造商進行垂直整合,那麼它們將直接受益;如果這些補貼導致中國國內市場的投入價格低於其他情況,則它們將間接受益。 就工業用地而言,租賃期限通常為50年,可以再延長50年。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企業用電成本支持復工復產發展及新電價的通知(2020)258號 就該具體計劃而言,FTT 組的確定支持率為 1.05%,ZTT 組的支持率為 0.21%。 就該具體計劃而言,FTT 組的既定支持率為 1.28%,ZTT 組的支持率為 0 .13%。 具體而言,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時發生的、未歸類為無形資產併計入當期利潤的研究開發費用,在全額扣除後,再按75%的比例扣除。 最後,委員會僅從一家國有銀行獲得了有關公司、管理層和所有權結構的信息,而沒有從向樣本公司提供貸款的任何其他金融機構獲得信息。 更重要的是,委員會沒有從除進出口銀行以外的任何銀行收到可驗證的、公司特定的信息。 委員會還向中國政府發出了一份調查問卷,其中包括向中國信保、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融資或出口信貸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抽樣出口生產商使用的十大原材料製造商和分銷商的個人調查問卷。 還要求中國政府收集這些金融機構提供的所有答复,並將其直接轉發給委員會以簡化行政管理。 長飛公司辯稱,鑑於合作出口生產商數量眾多,兩家抽樣企業僅佔對歐盟出口量的較小份額,不能代表中國出口企業,且歐委會在此前的反傾銷調查中調查顯示,樣本中至少包括了3家公司。 會計 此外,長飛公司認為,對於包含3家公司的樣本,最好避免因樣本公司發生變化而將樣本減少到一家公司。 最後,長飛公司認為,有些補貼項目是具有區域性的,因此為了更全面地了解中國的補貼項目,在選擇樣本時還應考慮地理分佈。 委員會認為,關於啟動程序的評論均未駁斥有足夠證據啟動反補貼程序的結論。 該投訴包含足夠的證據表明補貼進口對聯盟工業造成了實質性損害。 這些文件證明,金融機構只允許對少數符合中國政府相關戰略的經濟部門或企業進行優惠融資。 委員會認為,提及處理光纖電纜的經濟部門是相當明確的,因為所涉經濟部門在某些情況下是具體命名的,在某些情況下是指其生產的產品或更廣泛的群體。 此外,正如敘述(286)中所解釋的,抽樣的出口生產商之一獲得了國家開發銀行基金提供的貸款,該基金支持“國家認可的重點行業的項目”。 因此,這種支持也是獨一無二的,因為中國政府只支持一小部分鼓勵類經濟部門,其中包括光纖電纜經濟部門。 在要求採取補救措施的信函發出後,中國政府重申了其立場,即中國信保沒有向抽樣的出口生產商或光纜行業提供單獨補貼,但對單獨調查問卷提供了部分答复。 然而,中國政府和中國信保均未提供所要求的有關中國信保公司治理的證明文件,例如公司章程,也未提供向抽樣出口生產商提供的完整、正確的出口信貸清單。 合格會計師 此外,它沒有提供向涉及光纖電纜的經濟部門提供的出口信用保險的具體數據,也沒有提供其保費水平,也沒有提供與出口信用保險業務盈利能力相關的詳細數據。 在利害關係方最終披露後,中國政府和Connect Com聲稱委員會沒有證明3.1。 儘管基本法規第 4(2)(a) 條要求委員會證明中國政府的文件“是“限制特定業務類型的資格”,以及 SCM 協議 2.1。 第 34 條 a) 點Connect Com還提到基本條例第4條第5款,要求獨特性必須有證據明確支持,並聲稱委員會未能滿足這一要求。 利率的重合表明,按照上述規範框架,民間銀行也按照市場條件發放貸款。 因此,中國政府關於委員會未能履行對每個組織進行此類分析的義務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 補貼進口產品的價格在所考慮的時期內大幅下降,例如下降了 62%,如表 3.bis 所示。 根據表 7.bis 中的分析,歐盟行業對歐盟市場(自由市場)上獨立客戶的類似價格同期總體下降了 台北會計師 12%,根據表 7.bis 中更詳細的分析,下降了 41%。 價格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所銷售產品種類的複雜程度,而考察價格趨勢最準確的方法是按產品類型比較國產和進口產品的價格(基於國內企業的數據)例子)。 這一比較顯示,在調查期間,兩個抽樣出口生產商的加權平均削價幅度超過 30%。